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13-05-06
来源:

 苏科协发〔2013〕84 号

 

各市科协、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苏政办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我省科学教育创新发展,省科协、省教育厅决定在2013年继续开展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100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申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及标准
    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必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科学素质教育、科学教育特色明显及成绩突出的学校。
    评选标准详见苏教基函[2008]9号文件。
    (三)评选办法及有关事宜
    1、“十二五”期间,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每年评选一次。各市统一组织申报,省科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照考评要求,通过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研等方式,对学校科技教育的管理机制、科学教育课程、科技活动成果、师资队伍和阵地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经评委会综合考核和公示后,确定100所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入选名单,颁发“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奖牌。
    2、由各省辖市科协会同市教育局进行市级考评,按名额分配统一推荐申报。
    3、特色学校申报材料须按考核要求(附件2)制成光盘,光盘内容采用自动播放视频格式,加文字、图片全面介绍学校近两年来开展科学教育方面的情况,时长10分钟内。
    4、被命名的特色学校每年11月底前须报送本年度科学教育工作总结,省考评办公室将对经市科协、教育局考核后的排名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在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网、江苏教育网、江苏公众科技网公布年度考核结果。
    二、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工作
    (一)推荐名额分配及申报对象
    本次评选100名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100名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4。
    1、优秀科技辅导员申报对象: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少年宫、科技馆等)的专(兼)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
    2、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对象:全省中、小学在校学生(含中等专业学校、特殊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条件: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各类教研、科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从事科技辅导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在某些科技教育项目上有一定专长,所指导学生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含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和机器人竞赛、五学科奥赛、省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省科技模型竞赛、金钥匙竞赛等)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不少于2项、省赛分赛区(含市级比赛)一等奖的不少于3项。
    (3) 在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担任过全国或省、市科技类活动中教练员、评委或裁判员,在当地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4) 深入研究探索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普理论,在国家级正式刊号的报刊发表科普教育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5)在科普教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
    (6)积极参与各级科技辅导员协会的工作。
    2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积极向上,踊跃投身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被授予科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
    (2) 在2年内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和“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2>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一等奖获得者;<3>在省有关部门主办的全省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电脑制作和机器人竞赛、五学科奥赛、省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省科技模型竞赛、金钥匙竞赛等)一、二等奖获得者。
    (3)获奖项目应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
    (三)评选办法及有关事宜
    1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由各市统一组织申报,经考核评选,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辅导员和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颁发表彰证书。
    2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评选采取学校或校外科技教育机构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市科协、教育局考核推荐,省评委会评审的办法。推荐候选人须填《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5),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活动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3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推荐,市教育局、科协综合考评的办法向省评委会推荐。各校在校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推荐上报。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见附件6),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各奖项证明材料。
    4请各市严格按照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4)推荐申报。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各市科协、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统一协调本地区的申报工作。为方便开展工作,各市科协具体实施。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学校和人选要符合评选条件,要进行审核、评选后上报。
    3、面向基层,注意比例
    推荐评选的学校要注意地区平衡。推荐人选的重点是在第一线工作的科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教育工作者的比例。
    4、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请各市于9月25日前,将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特色学校申报材料制成光盘二张;优秀科技辅导员和科技创新标兵的推荐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相关表格文档可从www.js5461.org下载。
    联系人:何钰华
    电话:025-68155810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412室
    邮编:210019
    附件:1、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推荐名额表
          2、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考核申报材料表
          4、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名额分配表
          5、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申报表
          6、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申报表
          附件下载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教育厅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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