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9-12-11
来源:

各市教育局、科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明办、科技局、团市委、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的江苏精神,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省科技厅、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7个部门决定于今年下半年联合举办“首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通过竞赛活动普遍培养学生  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创造能力,形成一批创造成果,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各有关部门和组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省份、加快发展高水平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意义,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好大赛的各项工作。职业院校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培养创新型学生的重要抓手,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努力营造人人思创新,个个能创造的良好氛围。各级科协组织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学校联系,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请各市于7月10日前将市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及办公室负责人报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
1. 首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 首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3. 首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项目(作品)情况申报表 附件3.doc
4. 各市初评后上报作品名额分配表 附件4:.doc

 

附件1


首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周稽裘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国彬  江苏省科协副主席 
         贲  德  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宣益民  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教授 
         吴可立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  琪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显桃  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 
         丁  纯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 
         黄志臻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委    员:马  斌  江苏省教育厅职业和社会教育处处长 
         王  煜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冯少东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 
         徐尊杰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 
         施培萍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吴守海  江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龚永刚  共青团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 
         于淦群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处长
二、大赛组织办公室: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4楼   邮编:210009
办公室负责人:黄海鸥
电话:025—83212026   83212758(fax)   E-mail:jss100@163.com
组委会使用的网络:http://www.js5461.com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网)http://www.jskx.org.cn (江苏科技公众网)
平面媒体:《科学大众职场先锋》

 

附件2


 首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宗旨
    大赛主题:创新重在实践、创新成就未来。
    大赛宗旨:培养广大职业院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创新制作成果,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参赛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为中职组,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为高职组。
 三、参赛作品要求
    围绕生活的技术、身边的技术、生产的技术,由学生本人独立(合作)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或在老师指导下的发明与技术创新的作品。
参赛的发明与技术创新作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有关规定。可以是:
  1、原始创新的作品;
  2、对现有技术、产品进行新组合的集成创新作品;
  3、对已有技术、产品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的作品。
不予参赛的作品:
  1、药品和食品;在研制和使用的过程中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作品;
  2、仅有发明创新意图但尚未形成发明实体的作品;已由他人发明并已申报专利的作品;
  3、电脑教学软件(课件)暂不列入大赛。
四、申报程序
    参赛作品需填写申报表、提供所需附件二份(包括原理图、构造图等),作品要具体化、产品化——即提供作品实物。
    参赛作品由各市组委会统一向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送交。各市参赛名额分配见附表。各市在报送参赛作品前,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申报表“资格确认”栏目中无单位领导签字和盖章的不予报名参赛。 
   申报时间: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于10月31日前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2006年11月下旬举办大赛作品成果展示大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邀请有关学科专家,现场评选。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报名费。
五、评选
     本次大赛评选分初评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五年制高职1—3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评选,4—5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评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级部学生参加中职组评选,高级部学生参加高职组评选。
     评选依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
“三自”:①选题是由学生自己提出和发现;②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部分是学生本人构思(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设计和研究完成的;③作品是由学生自己动手制作完成。
    “三性”:①科学性:选题与成果具有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合理,发明与创新过程的科学性;②先进性:作品的新颖程度(指发明或创新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和使用过)、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的先进性;③实用性:指发明或创新的作品可以转化为产品,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参赛作品相关技术均不得向评委保密,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参赛作品如已使用别人的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的部分,在申报时应予以说明出处。参赛作品的技术成果受到法律保护。大赛组委会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六、表彰
    作品奖:按照中职和高职比赛组别,分设发明和创新作品特别奖、一二三等奖、专项奖和指导老师荣誉奖。
    优秀组织奖:对参加大赛的优秀学校和各市(县)组织单位进行表彰。表彰条件依据组织参赛的规模、送审作品质量及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是否规范等情况评定。
    省大赛组委会还将挑选部分优秀项目(作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全国发明博览会”。
获奖学生的获奖成绩计入学生在校的成绩(学分),指导老师的工作计入本人年度工作量,学校应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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